第(1/3)页 老王磕头磕在地上,颇有一副萌新瑟瑟发抖的样子。 他虽然个铭天关系好,但说到底还是一介草民,而且是庄客出身的贫民。 郡主对他来说,简直是如同哥斯拉或者独角兽一类幻想中的生物般遥不可及。 而此刻郡主就在眼前,他又怎么会不怕。 “起来。”轻轻踢了他一脚,铭天蹲下来道:“我都说她是我未来媳妇了,又不是什么貔恘,不吃人!你怕毛啊老哥?” “可是……可是……”老王畏惧的抬头看了一眼歆竹,旋即又磕了个头。 阶级这个东西,在这个年代是烙印在每个人心中的,或许会有些特例,比如老爹诸葛方和越县令,但对普通人来说,等级永远是等级,没那么容易打破。 “好啦,王先生,你起来吧。”见老王这么怕自己,萧歆竹也是有些尴尬的连连劝说。 最后,在安抚了好几分钟后,王越这才战战兢兢的站起来。 虽然歆竹是郡主,长相对他来说有些怪异,但歆竹那温如藕玉的性格的确能给人带来很强的亲切感。 不多久,老王的颤抖就停止了,反倒是对铭天的钦佩又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。 “铭天哥,你真的做郡马了?那以后,要多多保重了。”王越有些激动。 他话中的意思铭天很清楚。 以后看来是要分道扬镳的意思。 毕竟,身为郡马,在平民眼中,那可是一飞冲天的事。 铭天很不喜欢这样。 虽然他只是诸葛不亮的好友,不是自己的,但这身体本能的亲切感让铭天姑且还把他当成一个朋友。 铭天其实很喜欢他这种老实巴交的人。 但同样也很讨厌所谓的身份高低带来的隔阂,哪怕自己是身份高的那一方也一样。 记忆中,老王对诸葛不亮很好,胜过亲生大哥,他不应该抱有低人一等的想法。 骑上马,铭天侧过头问:“王大哥,你有多久没去我家拜访了?” 王越不理解铭天为什么这么问,想了想,如实回答道:“说来惭愧,我离开诸葛家后就没来过,毕竟,我身份这么低微……去诸葛老爷那里,会被他嫌弃的。” “是嘛。” 对于王越的这份自卑,铭天不做评价,只是拍了拍自己身后的马背:“王大哥,上来吧,既然我回来了,机会难得,去我家坐坐。” “啊?” 王越一愣。 他愣不是因为要去铭天家,而是要上铭天的马。 “这个……我……我身上脏,你们先去吧,我……我换套衣服再来。”他略显萎靡的说道,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