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战争这种事,一回生两回熟,刘远适应力也很强,到了现在已经不会再产生畏手畏脚的情况了。 当然,一码归一码,对于战场他还远没有达到麻木的地步,时常会感到恐惧,但他并没有特意去压抑这种情绪。 失去恐惧的人也会失去战斗的实感,在生死战中这是很危险的一件事,保持恐惧能有效的帮助一个战士活到最后。 上战场是为了尽到作为尼禄部下的义务,还有作为御主解决特异点的责任。但活着,才是刘远的最首要的目标。 杀人者人恒杀之,手下已经沾染太多杀孽的他,或许总有一天会死在某个人的手下,但绝不是在这里,绝不能是在这里。 “活下来。” 刘远低声喃喃着。 “呜~~!” 洪亮悠长的号角声响彻战场。 排在最前头的年轻将领拔出短剑,剑尖指向前方,目光坚毅。 “将此身献给罗马,愿罗马帝国荣光永存!” ““噢!噢!噢!”” 近万的奥姆林士兵用短剑敲打着盾牌,三下即停,整齐划一的响声震撼战场。 “为了皇帝殿下——”年轻将领嘶声怒吼,“冲锋!!” 随着指挥官一声令下,所有士兵开始大吼着往前冲,能看到对面的敌兵也是一样,双方几乎同一时间起步。 奥姆林的士兵在奔跑中也保持着规律的运动,队伍丝毫不乱。 冲在最前头的,是最为热血的青年兵,他们以五个小队为编制,一个小队大约一百五十人左右,腰间别着一把短剑,左右手拿着一杆重标枪和盾牌,他们跑得很快,在接近到敌军二十码左右时,像是经过成千上万次的练习一般,整齐划一的将标枪投出。 联合军也做出了一模一样的战术,两方投掷的标枪飞上半空,而双方的军队显然也了解对方的惯用套路,在标枪投出之前就开始疏散,以减小伤亡。 第(2/3)页